昆明经适房上市已有万余人登记
买卖限制:
5年后交易需交土地收益
由于外省少数经适房购房户及部分中介机构,曾利用经适房上市交易而违规赢利,并从中收取高额代办费和转让费,严重违反《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目前,昆明集资建房、经适房上市交易被“冷冻”,何时解禁不得而知。
对此,向浩给出答复,经适房购房人仅拥有有限产权,购买后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购房人因各种原因确需转让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5年后,购房人可转让住房,但应按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适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价款,政府可优先回购;购房人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价款后,可取得完全产权。市房管部门正在草拟《昆明市经济适用住房产权产籍和上市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待新的政策出台后按新政策实施。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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