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市委、市政府获悉,昨日(2月13日),为改进工作作风、强化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率、改善昆明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的5个配套规定从3月1日起施行,一系列依法、诚信、公开、高效、便民的举措将惠及广大市民和外来投资者。
《昆明市首问首办责任制规定》
咨询、办事:“首问首办”
“首问首办责任制”规定,今后,首问首办责任人,也就是接待办事人员咨询、办事的第一位工作人员必须热情接待、及时或帮助办理、给予答复解释。
规定适用于市各级党的机关、国家机关、政协机关、人民团体,国有或国有控股的、履行公共管理和服务职能的、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企事业单位及其公务员或工作人员。责任制规定,服务(管理)相对人来电、来信或者来人咨询、办理业务,接待办事人员咨询、办事的第一位工作人员应当热情接待、认真登记、及时办理或导引、帮助办理、给予答复解释,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认真履行职责,做到主动热情、文明礼貌,便民利民、优质高效,清正廉洁、严于律己。
首问首办责任制实行登记制度,对办事人的姓名、单位、时间、咨询、办理事项、办理结果、联系方式等进行登记。各责任单位要在显要位置设立公示牌,公布工作人员的照片、姓名、职务、岗位职责以及投诉方式等信息;单位工作人员实行挂牌上岗,以便群众监督。
凡是对办事人不接待、置之不理,推诿扯皮;不一次性告知办事人办事程序、要求及所需材料;该办不办或有意刁难、设置障碍,责任意识淡漠、工作效率低下、服务质量差;不热情、不接待、不引办、不解释、不提供便利条件,致使办事人员来回奔波,造成不良影响及其他损害办事人合法权益的行为,经调查属实依据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昆明市服务承诺制规定》
服务承诺:公开、兑现
从3月1日起,各单位根据职能分工和工作要求,对服务内容、程序、时限、标准等事项都要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并严格按照承诺办事。
服务承诺的主要内容为:服务项目和标准、办理程序和时限、收费依据和标准、投诉方式、保障措施及其他承诺。各单位应围绕首问服务、即时服务、限时服务、全程服务、规范服务、高效服务、廉洁服务制订服务承诺,报送市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后向社会公布。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服务承诺的兑现和落实负总责。
不制订或不向社会公布服务承诺以及不兑现服务承诺的,将依据有关规定由本单位按照干管权限进行问责,也可由纪检监察机关按照有关规定直接进行责任追究。
《昆明市限时办结制规定》
服务事项:必须限时办结
根据规定,各单位在向办事人提供审批、审核等服务事项时,必须在承诺的时限内办结或者予以答复。